2011年招生章程

2011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计算机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632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5487平方米,专任教师8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719.72万元,图书87.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除总院应用日语语种不限,计算机学院应用日语及软件技术专业安排英语、日语课程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所在院系

1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年

总院

2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计算机学院

3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总院

4

580103

数控技术

3年

汽车分院

5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总院

6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

3年

汽车分院

7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年

总院

8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年

总院

9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年

汽车分院

10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总院、汽车分院

11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12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3年

汽车分院

13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年

总院

14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年

汽车分院

15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汽车分院

16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总院、汽车分院

17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总院、汽车分院

18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19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20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总院

21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

3年

总院

22

590108

软件技术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2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24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25

590301

通信技术

3年

总院

26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3年

总院

27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拍卖与典当管理)

3年

总院

28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理财)

3年

总院

29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年

总院 、计算机学院

30

620203

会计(财务软件应用)

3年

计算机学院

31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

总院

32

620401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3年

总院

33

620405

电子商务

3年

总院、计算机学院

34

620503

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3年

总院

35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总院

36

620505

物流管理

3年

计算机学院

37

620505

物流管理 (电子物流)

3年

总院

38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总院

39

640106

酒店管理

3年

总院

40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总院

41

660103

应用日语

3年

计算机学院、总院

42

660102

应用英语

3年

计算机学院

43

660108

商务英语

3年

总院

44

660109

旅游英语

3年

总院

45

660112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3年

总院

46

660112

文秘(速记与速录)

3年

总院

47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3年

总院

48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计算机学院、总院

49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辽)

3年

总院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学院阳光学子超市、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0分。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2158 024-88252727  024-88252658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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