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生章程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310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6828平方米,专任教师81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6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998.12万元,图书81.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总院应用日语专业安排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修业年限

所在院、系名称

1

520202

电气化铁道技术

 

3

电气工程系

2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

电气工程系、计算机分院、软件学院

3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软件学院

4

550106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3

建筑工程系

5

550207

风能与动力技术

 

3

电气工程系

6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电气工程系

7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建筑工程系

8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3

基础部

9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建筑工程系

10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计算机分院

11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

软件学院

12

560502

工程造价

 

3

软件学院

13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机械装备系、软件学院、计算机分院

14

580103

数控技术

 

3

汽车分院

15

580105

玩具设计与制造

 

3

机械装备系

16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汽车

3

汽车分院

17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机械装备系

18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机械装备系

19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机械装备系、计算机分院

20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机械CAD\CAM

3

汽车分院

21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

汽车分院

22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电气工程系、汽车学院、计算机分院

2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电气工程系、软件学院、计算机分院

24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电气工程系

25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数控编程技术

3

软件学院

26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3

汽车分院

27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电气工程系

28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机械装备系、软件学院

29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汽车分院

30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汽车分院

31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汽车分院、电气工程系

32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汽车分院

3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字媒体方向

3

计算机分院

34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计算机系、计算机分院  软件学院、外语系

35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网络工程

3

商贸旅游系

36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计算机系、计算机分院

37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影视制作方向、动画制作方向、汽车装璜与广告

3

计算机系

38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计算机系

39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物流信息管理

3

计算机系

40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计算机分院、外语系

41

590107

网络系统管理

 

3

计算机系

42

590108

软件技术

软件测试方向、手机软件开发

3

计算机系

43

590108

软件技术

 

3

计算机分院、计算机系、软件学院

44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平面制作、室内设计与装修技术

3

商贸旅游系

45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计算机分院、软件学院、商贸旅游系

46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软件学院

47

5901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商贸旅游系

48

590301

通信技术

 

3

电气工程系

49

600107

城市水净化技术

 

3

基础部

50

600301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3

机械装备系

51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拍卖与典当管理、投资与理财、金融事务管理

3

工商管理系

52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3

工商管理系

53

620111

投资与理财

 

3

工商管理系

54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

计算机分院

55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3

工商管理系、外语系

56

620203

会计

软件应用

3

计算机分院

57

620203

会计

 

3

工商管理系

58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工商管理系、软件学院、计算机学院

59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

 

3

工商管理系、外语系

60

620401

市场营销

网络营销

3

工商管理系

61

620401

市场营销

 

3

工商管理系、外语系

62

620405

电子商务

 

3

工商管理系

63

620503

商务管理

会展策划管理

3

工商管理系

64

620503

商务管理

 

3

工商管理系

65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

工商管理系

66

620505

物流管理

电子物流

3

工商管理系

67

620505

物流管理

 

3

工商管理系、软件学院、计算机分院

68

620518

拍卖与典当管理

 

3

工商管理系

69

640101

旅游管理

 

3

商贸旅游系

70

640106

酒店管理

 

3

商贸旅游系

71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工商管理系

72

660102

应用英语

 

3

计算机分院、外语系

73

660103

应用日语

 

3

计算机分院、外语系

74

660108

商务英语

 

3

外语系

75

660109

旅游英语

 

3

外语系

76

660112

文秘

档案管理信息化 速记与速录

3

商贸旅游系

77

660112

文秘

 

3

商贸旅游系

78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3

商贸旅游系

79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商业摄影

3

商贸旅游系

80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商贸旅游系、计算机分院

81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商贸旅游系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0分。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2158 024-88252727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上一条: 2014年招生章程
下一条: 2012年招生章程